近日,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公布了2025年8月版《公司章程》,对公司的组织和行为进行了全面规范,涵盖股份、股东和股东会、董事会、高级管理人员等多个方面。
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,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1,641,165.00元。公司的经营宗旨是建立一个与所有利益相关方“共创价值、共享成长、共赢未来”的国际企业组织,经营范围广泛,包括塑料制品、合成纤维、橡胶制品等的制造与销售,以及体育用品、建材、家居用品等的经营,还涉及技术研发、进出口代理等业务。
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,发行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。公司发起人为王强翔、江苏百斯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7位,截至目前,公司股份总数为401,641,165股,均为普通股,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元。
在股份增减与回购方面,公司可根据经营和发展需要,经股东会决议,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、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方式增加资本;也可以减少注册资本,但需按规定程序办理。公司在减少注册资本、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等六种情况下,可收购本公司股份,并规定了相应的收购方式和处理期限。
关于股份转让,公司股份可以依法转让,但对发起人、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等的股份转让有一定限制。同时,公司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、持有本公司股份5%以上的股东,存在短线交易行为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。
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,股东按持股种类享有权利、承担义务。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分配、参与股东会表决、监督公司经营等权利,同时承担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、缴纳股款等义务。
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,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。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,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;出现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等六种情形时,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。股东会的职权包括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、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等多项重要事项。
公司设董事会,由7名董事组成,其中独立董事3名,设董事长1名,职工代表董事1名。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,行使召集股东会、执行股东会决议、决定公司经营计划等职权。
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、副总裁、财务总监、董事会秘书等,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。总裁对董事会负责,行使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等职权。
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制定财务会计制度,采用公历记年制。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,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,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季度报告。
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积极、持续、稳定,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。在满足一定条件下,公司应进行现金分红,且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执行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。
此外,公司章程还对公司的合并、分立、增资、减资、解散和清算,以及通知与公告等事项做出了详细规定。此次新版章程的发布,将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长远发展提供有力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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